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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工作制度
2016-07-08 10:03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工作制度》,是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对团的基层组织的要求,结合我院共青团工作实际,对团的工作的主要内容、基本工作方法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的规定。院团委、各团总支、各团支部都应严格按工作制度的要求开展团的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若与上级团组织有关规定不一致,按上级团组织规定修订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修改权属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第四条  本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颁布实施。

第二章 组织设置和工作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青年学生的特点,并根据团的建设需要,以系部为单位建立团总支,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团支部。

第二条  学院团委设:书记一名,干事一名,设组织部、宣传部二个部门,与院学生会组织部和宣传部合署办公。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一)院团委工作职责

1、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围绕院党委和学院行政的中心工作,做好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团组织的建设和创新、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

2、传达上级指示,及时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3、指导团总支工作。

4、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倡导优良的院风、学风。

5、负责团内组织发展及团员档案管理。

6、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团费。

7、组织开展和指导全院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做好团的组织建设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8、负责组织青年团员、学生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指导学生社团活动。

9、负责组建和指导学生会工作。

10、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系团总支工作职责

1、在本系党总支和院团委的领导下,制订本学院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员会,传达上级指示;及时向院团委和党总支请示、汇报工作。

  2、配合本系党总支组织开展全系共青团员和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院团委工作中心,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院级大型活动,并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开展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科技创新、文体活动。

  4、建立健全本系团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团的宣传工作。

5、负责各种团内评优工作,抓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6、负责本系团委、团支部干部的考察、培养工作,组织好团干部的换届改选工作;指导团支部考察、培养、发展新团员,办理新团员的审批手续;负责调查处理团员违纪事件,并对团员处分提出初步意见。

7、做好团籍管理工作。

8、指导、帮助本系学生会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团支部工作职责

  1.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文件精神。

  2.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根据上级指示,研究、计划和组织团支部的工作。

  3.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探索生动有效的团内活动形式和内容。

  4.负责“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

  5.配合和帮助班委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 主题团日活动制度

见《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主题团日活动制度》

第四章 团员的发展与离团

第一条   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工作

(一)、高院团的发展工作应严格按照团员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青年入团前,必须系统学习团的知识,须接受团课教育并参加团委或团总支举行的团的知识测验。测验成绩作为入团考察内容之一。

(三)、团支部每学期制定团员发展工作计划,对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要指定团员切实做好培养考察工作,帮助他们端正入团动机,克服缺点,同时可吸收他们参加团的一些活动,分配他们做些社会工作。对尚未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包括犯过错误的青年,要主动接近他们,启发鼓励他们上进,对他们的进步要及时给予鼓励、表扬,当其具备团员条件时,发展入团。

第二条  履行入团手续

(一)、要求入团的青年,应向团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经历,优缺点;家族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二)、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个团员作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请,也可以由支部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讲明团章,向团组织介绍被介绍人的经历、思想、表现,以及家庭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三)、发展对象由团小组推荐,在广泛听取团内外青年、辅导员、班主任意见后,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四)、填写入团志愿书,志愿书要由本人用钢笔(蓝、黑墨水)或毛笔认真负责地如实填写。

(五)、召开发展新团员的支部大会。会议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表决时,必须是到会团员(有表决权的)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本人宣读志愿书;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阐述介绍其入团的理由;团员讨论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宣布支部大会决议(举手表决);申请人表态;支部总结。会议可邀请要求入团积极分子参加。

第三条  超龄团员离团

(一)、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除个别团支部工作需要保留团籍外,一般都得办理离团手续。

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办理程序是:

1、超龄团员以书面形式向团支部提出离团要求。

2、团支部或团干部找超龄团员个别谈话,肯定其在团内的进步和成绩,指出努力方向,听取其对团的工作意见。

3、通过支部大会或其他活动形式举行离团仪式,由团总支将已注明“超龄团员”的《团员证》交离团青年永久保存。

4、超龄团员离团后,团委或团总支应在其入团志愿书上注明何时何地超龄离团,签字并加盖印章,档案交学院档案室保存。

第五章 团员档案管理

第一条:团的档案管理是共青团组织一项细致的日常工作,它关系到团员的政治生命,关系到资料和经验的积累,关系到共青团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是搞好团的思想建设的必要条件。

第二条  团的档案管理范围及分类

(一)、文书档案管理。它分为两类;

1、第一类为文字资料;⑴上级文件;⑵团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计划及工作制度;⑶团委工作报告和团代会或团员大会资料;⑷团委日常工作总结;⑸工作参考资料;⑹团的各项重大活动资料;⑺光荣册等。上述材料有永久性保存价值,应归永久类档案。

2、第二类图片资料 :团的活动照片等。有十年以下保存价值,应归定期档案。

(二)、团务档案管理。

1、第一类属长期类(保存10-15年):⑴团费收据帐册;⑵团费使用情况表;⑶团员批准通知书;⑷团员登记薄;⑸团干部名册;⑹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等,归入长期类档案。

2、第二类属定期类(保存10年以下):⑴团员审批记录;⑵团支部工作计划;⑶团支部民主生活记录;⑷团委会议记录 ⑸团课、团组织生活出勤情况记录等,归入定期类档案。

(三)、团员档案管理。包括团员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思想汇报、思想小结、鉴定奖励、处分、记录等。除思想汇报、思想小结、鉴定外,这样材料都随本人档案转移,在团委、团员档案归入定期类。团委要建立团员登记薄,记载团员基本情况、奖励、处分以及毕业去向,作永久保存。

第三条 团的档案管理方法和要求

(一)、团委要有人专门分管档案。各系团总支则由本系团总支书记兼管,专人负责。

(二)、分管档案的干部需要调动时,必须由专人接替。办好交接工作。

(三)、要做好收发文登记。各类档案要进行编号,分门别类地装订,或放入档案袋,按年限种类、专题分别充当,以备考查。

(四)、团支部材料,包括上级文件、资料、入团申请书、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好人好事薄等,均应由支委专人保管按期交分团委(总支)处理,不得私自带走或处理。

(五)、团的档案管理,作为团组织建设的一项考核内容。

第六章 团费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    按期交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团员按期交纳团费,不仅可以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对无故不交缴纳团费的团员。要进行批评帮助,对连续六个月不交团费,按自动脱团论处。

第二条    每个团员必须按规定在每学期自觉地向所在团支部的组织委员交纳团费,团支部要将收齐的团费上缴本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将团费上交院团委。

 第三条  团费的上缴。

(一)上缴团费,由收款人填写《团费收据》,并由上缴人签名。

(二)团支部每年3月份向本系团总支上缴团费,上缴团费收入总额的100%。

(三)我院全日制在院学生,每月上缴团费0.1元/人,多缴不限,团费统一上缴院团委,完成团市委上缴比例后,余下的团费作为院团委活动经费。

(四)团员超出应缴团费数额上缴的团费为特殊团费,特殊团费100%上缴院团委后,院团委统一记录,并按70%返还各系团总支,其余30%由院团委统一支配,具体使用参照一般团费。

第四条:团费上缴情形

(一)新入团的团员,应该从支部大会批准入团当月起交纳团费。

(二)团员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及28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可只交党费,不交团费,自愿缴纳不限。

(三)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察看期间,仍应按规定交纳团费。

(四)外出团员临时组织关系已转出,应向本人参加组织生活所在单位的团组织交纳团费。

(五)无力缴纳团费的团员,经申请,所在团支部和所属团总支批准,可免缴团费。

 第五条  团费的使用。

(一)团费只准用于团的活动和团的基本建设,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私人挪用。团费使用必须经各系团总支书记同意。

(二)团费的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或单据,发票或单据上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核人签名才生效。 审核人原则上为各系团总支书记。

(三)开支情况必须设立单独帐本,以便检查。要定期公布团费收支情况。

(四)学院团委定期对各系团总支的团费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一条:团委制定的会议制度是为了加强集体领导,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领导成员应定期碰头,经过集体讨论和研究决定处理问题,以便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二条:团内会议的主要形式:

(一)、团总支书记例会

每月一次,总结上月各系团总支工作情况,提出不足之处并讨论如何改进,院团委布置下个月团委重点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二)、院团委干部日常工作例会

每周一次,总结上次例会至今各部门所开展的活动及其情况,提出不足之处并给予纠正,布置本次的重点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三)、支部月总结会议

每月一次,以汇报形式,各支部讲述本月以来的活动开展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四)、支部年度总结会议

总结学年情况,评选优秀团支部。每学期的学期末举行,具体时间按实际情况定。

第三条:严肃会议纪律,不准随便缺席、迟到。若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必须提前正式请假。

第四条:每次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八章 推优入党制度

见《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推优入党制度》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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