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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2016-07-08 10:06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一、院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团委、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激发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热情,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展示大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和独特精神风貌,为广大的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特制定学生会干事量化考核制度。

(一)工作表现(满分50分)

1、会议出勤:(请假者以召开会议负责人同意为准)10

(1) 迟到一次扣1

(2) 旷会一次扣5

(3) 无故早退扣2

(4) 请假(除上课外)一次扣1分

(5)会场纪律一次扣12 

①会前五分钟如有喧哗者扣1

②会中无故离场者扣2

2、活动出勤:10

(1) 按时到场、并表现积极10

(2) 能到场、但迟到表现良好5

(3) 没到场、也没有请假或到场工作不认真两次以上0分(注:请假达三次为一次旷会,旷会两次将给予劝退)

3、与其他成员、部门配合情况:10

(1) 主动热情10

(2)不主动、不反对、能配合5

(3)只认真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2

4、工作实施完成情况:10

(1) 圆满完成任务10

(2) 基本完成任务,较有成绩5

(3) 有一定分量的任务没有完成2

5、工作计划10

(1) 有创新、主题鲜明、可实施10

(2) 无创新、但具体、可实施5

(3) 无计划或计划混乱1

(二)个人形象(满分25分)

1、服装方面25

(1) 衣着得体、大方5

(2) 衣着整洁3

(3) 衣装不整、怪异0

2、带牌工作(每天8点——16点)10

(1) 发现一次不带牌扣2分(由主席和各个部长监督)

(2) 不得将干事牌借于他人,发现一次扣5分(并给予学生会内部通告批评)

3、言行举止方面 10

(1) 说话文明,礼貌待人,尊敬师长 10

(2) 说脏话,不懂礼貌 0

(三)学习成绩(满分25分)

1、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给25分、20分、15

2、每科成绩都在及格以上 10

3、有一科不及格将退出学生会

二、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宗旨

为了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完善干部量化考核,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学生会整体工作成绩,特制订本方案。

(二)考核要求

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任何个人以任何理由阻挠考核工作的正常进行,考核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

(三)考核内容

对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绩,重点是履行岗位责任的工作情况和实绩进行考核。

1、考核“德”

考核道德品质、思想表现、公仆意识、工作态度、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能”

考核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工作方法、工作魄力、开拓创新能力以及带领能力等。

3、考核“勤”

主要考核工作作风、责任感和进取精神。

4、考核“绩”

对学生会成员真实的学习成绩和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考核部门负责对部长、副部长的日常工作情况及工作的积极性、方法、理念等进行考核。

2、考核部门负责监督部长、副部长工作情况,定期采取不记名方式对部长、副部长的工作积极性、能力、作风等进行考核。

3、述职方式,被考核者采取述职形式对自己的工作整体情况进行报告。

4、其他方式,考核小组就被考核者的工作情况在学生会范围内进行调查。

5、考核部门考核由部长负责,具体方式同上。

(五)考核具体内容

1、会议出勤(30分)

(1)旷会一次扣5

(2)无故迟到早退扣2    

(3)请假(除上课外)一次扣1

(4)会场纪律一次扣12 

① 会前五分钟组织部维持会场秩序,如有喧哗者扣1分。

② 会中无故离场者扣2分。

③ 发言者恶意扰乱会场秩序扣1分。

2、工作材料(25分)

(1)有创新,主题鲜明,可实施 (8)

(2)无创新,但具体,可实施 (3)

(3)活动结束后,总结、通讯及时上交 (2)

(4)推迟上交活动总结、通讯或不交 (5)

(5)组织部对活动过程的了解程度 (5)

组织部将依据对活动的了解程度以及活动过程中人员的配合和现场气氛,酌情量分。

(6)述职报告(10)

组织部每两个月对院.系学生会委员(部长级)进行考核,考核时各委员要上交述职报告,组织部将根据述职报告的质量给予相应打分。

3、工作情况(25分)

(1)对待干事的态度,和蔼可亲,悉心教导(5)

(2)工作态度端正,老师及同学对其有良好的评价(5)

(3)对待平日工作认真负责程度(35)

(4)与组织上的沟通(5)

① 及时将本部的工作安排向老师及分管主席汇报,高质量的完成本部门的工作

② 能够较好的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但不注重沟通,做事独断

③ 对本部门的工作完成不好或者未完成

(5)值班情况(5

组织部会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反纪律的,给予各部长每次扣1分处理。

(6)干事成绩(5分)

参考办公室对各部门干事的考核成绩,如本部门有严重违反纪律的干事,给予各部长扣25分处理。如有表现突出的干事,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加分。

4、仪容仪表(10分)

(1)衣装得体大方、自然整洁(5分)

(2)尊敬师长,举止端庄,说话文明,待人诚恳(5分)

(3)留怪异发型,头发不得染成异色佩带怪异饰品每次扣(2)

5、其它(10分)

(1)获得省、市、院、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分别加7分、5分、三分、2分,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

(2)被确定为拟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分别加2分、3分。

(六)、奖惩标准

对部长级考核90分为优秀,由院团委给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80分以上90分一下为良;60分至70分之间,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60分以下将由考核部门提请院团委给予除名。

三、 院优秀学生会的评选

(一)评选方式

各学生分会填写《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优秀学生会申报表》,各系党总支、团总支审批后上报院团委、学生会,由院团委、学生会根据组织部日常考核信息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会。

(二)评选范围

各系学生会

(三)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组织健全,有章可循,紧密联系同学,热忱为同学服务,切实维护同学权益。

3、团结协作,活动开展好,务实创新,具有创新精神。

4、各部门按时出席院学生会相关部门会议,认真对待上级学生会分配的工作。无故缺席会议全年累计3次以上,取消评选资格。

(四)评选要求

1、认真作好申报工作,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如遇虚假信息,一经查明将给予严厉处分。

2、及时取得同级党组织、团组织意见,对同级党、团组织不同意推荐者不予考虑。

3、评选结果将公示5天,任何人对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院团委、学生会反映。

(五)评选名额

全院范围内选出二个优秀学生会予以表彰。

(六)奖励办法

授予“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优秀学生会”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奖励。

四、 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

(一)评选方式

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由各系团总支、学生会推荐候选人,填写《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报请同级党组织批准后交院团委、学生会,评选出“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

(二)评选范围

在各级学生会组织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自觉与学院教育、方针保持一致,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项工作中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有较高的群众威信,操行优秀,无受处分的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4、热心学生会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师生服务,工作积极,有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对本质工作完成好,并做出成绩。

(四)评选要求

1、各级学生会组织要认真作好推荐工作,对被推荐者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其符合参评条件。

2、工作须客观、公正、透明,并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

3、评选结果将公示5天,任何人对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院团委、学生会反映。

(五)奖励办法

1、对院优秀学生会干部名单进行公布,并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

2、向评选出的优秀学生会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其填写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存入个人档案。

(六) 其他

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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