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按照辽宁团省委的要求,根据〔2019〕9号《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团委和上级学联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学院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2.坚持学生主体地位
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和学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完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4.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
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点不够等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得学生会存在的问题有明显改进,使各级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1.职能作用更加明确
通过改革,使各级学生会地位得到加强,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院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2.架构体系更加优化
通过改革,畅通“学院、系、班级”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实行学生会组织中心化运行,着力提升各模块团学工作的工作水平,调动学生会组织成员积极性,激发创造潜力,做到人尽其才,促进工作经验共享。
3.代表性更加广泛
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的代表性,规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4.队伍作风更加严实
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会组织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5.工作效能更加彰显
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院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院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各级学生会的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避免“行政化”倾向;推动各级学生会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举措
(一)明确职能定位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
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两个月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系学生会属于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院学生会指导;加强院学生会与系学生会的工作联动,系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院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三)坚持精简原则
学生会的组织要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院、系学生会机构设置:办公室(对外联络部)、学创部、自律部、文艺部、体育部、社团管理部(各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社团管理部)。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至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干事3至4人;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1至2人,干事1至2人。学生会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明确遴选条件
学生会工作人员需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五)严格遴选程序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院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系团组织同意,由系党组织确定。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六)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院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系级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七)坚持从严治会
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学院团委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学院党委要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学生会接受学院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学院团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院党委有关要求。明确一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经学院党委批准,由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组织联合制定下发,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党总支、团组织考核内容。各级团组织要指导学生会组织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学生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
中共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8日
中共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