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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轻团发[2019]6号关于开展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我与宪法”主题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9-07-02 13:09  

 

 

 

 

 

辽轻团发[2019]6

 

 

 

关于开展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我与宪法”主题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各班团支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理性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司法通[2019]45号),学院团委决定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我与宪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主题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礼赞我的祖国

三、作品题材

参展参赛作品可分为讲述类和公益广告类。其中:讲述类作品要通过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展示当年青年大学生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类作品要以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的形式,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籍学生

五、比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求

1. 重法治元素,切忌作品内容与宪法无关。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2.参赛作品需为本人或团队原创,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

3.微视频拍摄和制作设备不限,拍摄画面要清晰连贯,剪辑完整流畅,具有完整的片头片尾。影片内容中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4.参加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作品必须由参与团队(个人)原创,符合《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严禁剽窃、抄袭。如有任何侵权纠纷主办方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奖项,由团队(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参加活动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不良内容。

(二)作品格式要求

参赛作品需为2019年拍摄,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每件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三)参与者自作品提交之日起,活动主办方对作品无偿拥有推荐、展览、发布、出版等使用权利。

(四)作品审核通过后,将在网络及其他平台展示;审核不通过不予展播的不再退还相关文件,请参选者自留备份。

(五)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全部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七、报名与作品提交

参赛者请于在7月10日前将参赛作品(视频文件)送存至益心宫二楼团委办公室(时段:周一至周五,16:00-18:00),

比赛咨询:张熙芮 电话:18624612029

作品上报联系人:桑运龙 18940683782

详情请咨询QQ群: 768587696(申请入群请备注班级+姓名)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获奖作品择优推荐参加省赛,将有机会获得省赛高额奖金。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7月2日

主题词:“我与宪法”主题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通知             

发至: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各班团支部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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