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 做新时代新青年”
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发挥共青团广泛联系青年的组织优势,引导全院青年团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听党话、跟党走,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做新时代新青年”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30日
二、活动对象
2016级、2017级各团支部
三、活动主题
学习十九大精神 做新时代新青年
四、活动内容
各团总支、团支部应充分组织动员,营造浓厚氛围,紧扣活动主题,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思想理论学习、体悟思考交流、宣传贯彻践行等方式的团日活动,活动主题如下: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
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团支部应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所作报告的热潮。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习交流活动
各级团学组织要开展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面向青年群体的宣传学习活动,从青年的实际感受出发,增强宣传阐释对青年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引导团员青年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真正使这一当代中国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在青年中深深扎根。
(三)“青年的楷模·学习的榜样”主题分享活动
青年习近平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坚定理想信念,磨练百折不挠意志品质做出了垂范和榜样。各级团学组织要以《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为主要学习材料,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青年时期的成长故事,从思想上和情感上认同习近平总书记的光辉榜样。并与学习《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相结合,用《知青岁月》中的小故事感悟《论述摘编》中的大道理,激励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四)“团旗引领·示范先行”主题实践活动
各团支部应以“团旗引领·示范先行”为主题,围绕学院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校风学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自主地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充实的主题实践活动,如学风建设示范活动、专业技能提升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等,积极构建实践载体,激发团员青年的示范热情,坚定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提升团员青年的责任意识。
五、有关要求
(一)组织动员,精心筹备
各团总支根据院团委部署,制定相关计划,进行组织动员,传达文件精神,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好主题团日活动。各团支部要依据活动主题精心策划方案,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方案发送至团委张老师处。院团委根据各团支部上报的时间和活动方案进行督导,及时发布新闻报道。
(二)高度重视,注重实效
团日活动是共青团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团的组织有效覆盖全体青年、团的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重要平台,是团员青年在团的活动中主体地位的具体体现。各团总支要把主题团日活动与青年学生的亲身需要相结合,征集学生的意见,帮助青年学生端正态度,激发活力,真正成为团日活动的主体,避免各活动流于形式,切实保证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团日活动不必拘泥于固定形式,要引导团员青年通过民主协商、集体表决的方式,由团员自主确定。既要沿用理论学习、交流分享、征文演讲、参观考察等传统形式,也鼓励团员青年利用微博、微视频、微电影、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网络团日活动,积极创新形式,提升团日活动的吸引力。
(三)善于总结,广泛宣传
主题团日活动结束后,各团总支于11月30日之前将团日活动总结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微信链接发送至张老师处,院团委将通过官网微信平台“辽轻团情”择优转载,予以广泛宣传。
联系人:张俊,电话:66864896。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主题词:开展 十九大精神 新时代 新青年 团日 活动 通知 |
发至:各团总支 |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印 |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