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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轻团发[2017]10号关于评选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6-2017年度“两优两先”及“校园文化杰出贡献奖”的通知
2017-05-16 09:28  

辽轻团发[2017] 10号

 关于评选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6-2017年度“两优两先”及“校园文化杰出贡献奖”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2016年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系团总支的积极配合下,围绕学院的党政工作中心,组织、带领全院青年团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以及校园文体活动,为共青团队伍培养了更多的人才。在这些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思想引领力、动员影响力、服务凝聚力、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推进“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深入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校园文化杰出贡献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先进团总支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政治性、先进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特色活动,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大力加强基层团支部组织建设,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

4、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5、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能完成团委安排的工作,本年度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支部团干、团员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结合本系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受广大同学的欢迎,得到大家认可。积极探索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6-17年度团费任务。

(二)先进团支部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得到所在系部和青年的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等工作。

4、有行之有效的团支部工作制度,能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团员青年的精神风貌好,班级无违纪处理者。

5、学习风气浓厚,能按时收缴团费。

(三)优秀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开展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出色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及时组织收缴团费。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成绩突出。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特殊情况允许有一门补考或重修),没有任何违纪记录。

5、在“志愿辽宁”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四)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积极参加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在团支部日常建设、团学主题活动、主题团日开展等方面中表现出色。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团员青年,关心集体,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特殊情况允许有一门补考或重修),没有任何违纪记录。

5、在“志愿辽宁”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五)校园文化杰出贡献奖

1、坚持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主动认真学习党团知识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

2、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遵章守纪,没有任何违纪记录。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及其策划、组织、宣传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为我院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4、在“志愿辽宁”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二、评选名额

优秀团员表彰名额为全院团员总数的2%,其中:经管:36名,机电:23名,服装:17名,艺术:22名,计算机:11名,航服:15名;

优秀团干部名额为各团总支团干部总数的10%,其中:经管:17名,机电:10名,服装:10名,艺术:11名,计算机:5名,航服:8名;

校园文化杰出贡献奖名额为全院团员总数的1%,其中:经管:18名,机电:11名,服装:9名,艺术:11名,计算机:6名,航服:7名;

先进团支部为各团总支下属支部总数的10%,其中:经管:6个,服装:3个,机电:3个,艺术:4个,计算机:2个,航服:2个;

先进团总支:2个

三、评比办法

先进基层团总支:结合2016年各基层团总支的工作情况及各基层团总支2016年度总结的基础上,由院团委考核研究决定。

先进团支部:由团支部向所在系部团总支提出申请,各系团总支组织考核推荐,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核,院团委批准,并由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校园文化杰出贡献奖:由学生所在注册团支部或动态团支部推荐,各系团总支组织考核,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核,院团委批准,并由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不能兼报。

四、推荐评选的有关要求

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并及时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条件,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将相关表格材料以及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校园文化杰出贡献奖分类汇总名单及电子版于2017年6月1日前上报院团委。

附: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优秀团员申报表

2、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优秀团干申报表

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先进基层团总支申报表

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5、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园文化杰出贡献奖申报表

6、各类评选类型统计表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评选  两优两先  校园杰出文化贡献奖  通知

发至:各团总支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六日印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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