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轻团发[2017] 7号
关于深入推进“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在“五四”期间集中开展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5周年暨五四运动98周年,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凝聚青年共识、汇聚青春力量,以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十九大。院团委号召各系团总支,深入推进“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在“五四”期间集中开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要求,以“青春喜迎十九大 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集中开展主题团课、集中宣誓、评选表彰等系列活动,调动和激发广大青少年作为一名共青团员的时代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团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以扎实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的新团员及老团员
三、活动时间
4月20日至4月25日
四、具体内容
(一)深入推进“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
1、“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主题团课。
4月25日前,组织每名团员至少参加一次由各系团总支、团支部举办的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的团课。团课由团总支负责人、党政领导、专家学者或先进人物讲授。各系团总支负责人,要结合“1+100”工作为所联系的团组织上一次团课,院团委督导组将对各系的团课组织情况进行抽检。
2、“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
4月25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团员要认真学习2013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形成组织生活会报告上报各系团总支存档。各系团总支书记,要以普通团员身份深入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
3、“青春喜迎十九大 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团日。
积极动员广大团员借助网络新媒体形式,表达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的坚定决心和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喜悦心情,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暨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活动
作为“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重要内容,各系团总支原则上在4月25日前集中组织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暨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活动。要按照《入团仪式规定》要求,在参加入团仪式前观看《入团第一课》教学视频(团中央将于近期提供视频),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团员、团干部在组织和参加团的活动时必须佩戴团徽,认真履行团员权利义务,切实发挥模范作用。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要按照《团章》规定严格履行发展团员的程序进行组织。仪式要设置悬挂团旗、集体宣誓、佩戴团徽、发放团员证、学习《团章》、奏唱团歌等规定环节,确保活动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一学一做”领导机构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各系团总支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率先垂范,既要带头参加教育实践,又要靠前指挥,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进行指导,自始至终把责任扛在肩上。以“五四”为契机,将我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全面推向深入。
(二)认真组织开展“五四”期间系列活动。
按照《大连市“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推进表》的总体要求和我院“五四”期间的工作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好系列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把握好进度节奏,引导团支部组织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并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
(三)强化工作统筹,做好结合文章。
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要将教育实践与“1+100”、从严治团等近期团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有机融合。要通过教育实践,促进广大团员、团干部提振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把教育实践的成效体现在为党做好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上。
活动期间,院团委、院学生会团委副书记会深入基层,全程督导并参与活动,要大力加强宣传,特别是在青少年集中的新媒体平台,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地报道,营造良好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各系团总支组织活动的相关信息、活动总结和图片请于4月26日前上报团委张老师处。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9日
主题词:开展 深入推进 一学一做 五四 集中 开展 活动 通知 |
发至:各团总支 |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印 |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