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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轻团发[2016]13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6-12-05 16:28  

辽轻团发[2016]13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院团委决定在全院集中开展2016年度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二、主办单位

院团委

三、活动时间

12月5日至12月9日

四、活动内容

1、宪法晨读活动

要求: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2、学习宪法主题团日活动

要求:利用班会开展一次宪法教育活动,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以宪法知识竞赛、小品、讲故事、宪法宣传手抄报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

3、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要求: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4、宪法教育课

要求:各系团总支可联系法律专业教师为本系师生开展一次宪法教育课。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落实。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务必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团员青年中掀起弘扬宪法精神的高潮。

2、遵循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面向基层团员青年,在学习宣传宪法的同时,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拓展普法工作的教育、引导、规范和服务功能。

3、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运用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各种方式方法,特别是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在活动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4、各系团总支将活动总结和图片于12月9日前上交至团委张老师处。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主题词:开展 2016 宪法日 宣传教育 活动 通知

发至:各系团总支

共青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日印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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